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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空玻璃最新国标GB/T 11944-2012
查看次数:3184   更新时间:2013/8/30 16:00:03

GB/T 11944-2012
中空玻璃

【标准编号】

GB/T 11944-2012

【标准名称】

中空玻璃

【英文名称】

Insulating glass unit

【出版单位】

中国质检出版社 中国标准出版社

【中标分类】

Q 建材 > Q30/39 陶瓷、玻璃 > Q33 建筑玻璃

【ICS 分类】

81.040

【代替标准】

GB/T 11944-2002

【发布部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归口单位】

全国建筑用玻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秦皇岛玻璃工业研究设计院、国家玻璃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中国建筑材料检验认证中心、上海耀华皮尔金顿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道康宁(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之江有机硅化工有限公司、信义玻璃集团有限公司、郑州中原应用技术研究开发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2年12月31日

【实施日期】

2013年9月1日

【出版日期】

2013年5月

【开本页数】

16 开 / 28 页

前言
  
  本标准与GB/T11944-2002的主要技术差异为:
  
  ——删除了中空玻璃常用规格、最大尺寸的规定;
  
  ——增加了对制造中空玻璃的主要材料密封胶的性能要求;
  
  ——增加了对叠差的要求;
  
  ——修改了胶层厚度的要求;
  
  ——修改了中空玻璃外观要求;
  
  ——删除了密封性能要求
  
  ——删除了气候循环耐久性和高温高湿耐久性要求;
  
  ——增加了加速耐久性要求;
  
  ——增加了对充气中空玻璃初始气体含量的要求;
  
  ——增加了对充气中空玻璃气体密封耐久性的要求;
  
  ——修改了露点的试验方法;
  
  ——增加了边部密封粘结性能(附录A)、密封材料水分渗透率测试方法(附录B)、干燥剂水分含量测试(附录C)、中空玻璃光学现象及目视质量的说明(附录D)、中空玻璃使用寿命(附录E)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附录D、附录E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建材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建筑用玻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秦皇岛玻璃工业研究设计院国家玻璃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本标准所替代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7020-1986、GB11944-1989
  
  ——GB/T11944-2002

中空玻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中空玻璃的术语和定义、材料、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以及冷藏、装饰等建筑以外用的中空玻璃。本标准不适用于由玻璃之外的其它材料构成的中空玻璃。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216外径千分尺
  
  GB/T8170数值修约规则
  
  GB15763.2建筑用安全玻璃:第2部分钢化玻璃
  
  GB15763.3建筑用安全玻璃:第3部分夹层玻璃
  
  GB11614平板玻璃
  
  GB/T18915镀膜玻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中空玻璃
  
  Sealedinsulatingglassunit
  
  两片或多片玻璃以有效支撑均匀隔开并周边粘接密封,使玻璃层间形成有干燥气体空间的制品。
  
  4材料
  
  中空玻璃所用材料应满足中空玻璃制造和性能要求。
  
  4.1玻璃
  
  可采用平板玻璃、镀膜玻璃、夹层玻璃、钢化玻璃、半钢化玻璃和压花玻璃等。平板玻璃应符合GB11614的规定,镀膜玻璃应符合GB/T18915的规定,夹层玻璃应符合GB15763.3的规定,钢化玻璃应符合GB15763.2的规定。其他品种的玻璃应符合相应标准或由供需双方商定。
  
  4.2边部密封材料
  
  4.2.1中空玻璃边部密封弹性密封胶应符合JC/T486标准要求;热熔丁基胶应满足JC/T914标准要求。
  
  4.2.2中空玻璃边部密封材料应能够满足中空玻璃的水气和气体密封性能并能保持中空玻璃的结构稳定。粘结性能应符合附录A的要求、水分渗透率的要求和测试方法见附录B。

4.3间隔材料
  
  间隔材料应符合相关标准和技术文件的要求。金属间隔框应去污或进行化学处理。
  
  4.4干燥剂
  
  干燥剂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5分类
  
  5.1按形状分类
  
  平型中空玻璃
  
  曲面中空玻璃
  
  5.2按间隔层内气体分类
  
  普通中空玻璃:间隔层内为空气的中空玻璃;
  
  充气中空玻璃:间隔层内充入其它气体的中空玻璃。
  
  6要求
  
  中空玻璃的性能及试验方法应符合表1中相应条款的规定。

    表1中空玻璃性能要求

项目

要  求

试验方法

普通中空玻璃

充气中空玻璃

尺寸偏差

6.1

6.1

7.1

外观质量

6.2

6.2

7.2

露点

6.3

6.3

7.3

耐紫外线辐照性能

6.4

6.4

7.4

加速耐久性

6.5

6.5

7.5

初始气体含量

--

6.6

7.6

气体密封耐久性

--

6.7

7.7

    6.1尺寸偏差
  
  6.1.1平型中空玻璃的长度及宽度允许偏差见表2。
  
  表2长(宽)度允许偏差

长(宽)度L

允许偏差

L<1000

±2

1000≤L<2000

+2、-3

L≥2000

±3

 

 

 6.1.2中空玻璃的厚度允许偏差见表3。
  
  表3厚度允许偏差

公称厚度D

允许偏差

  D<17

±1.0

17≤D<22

±1.5

D≥22

±2.0

注:中空玻璃的公称厚度为玻璃原片公称厚度与间隔层厚度之和。

  6.1.3中空玻璃两对角线之差
  
  矩形平型中空玻璃对角线之差应不大于对角线平均长度的0.2%。


6.1.4叠差
  
  平型中空玻璃的叠差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允许叠差

· 表1 单位: mm

长(宽)度L

允许叠差

L<1000

3

1000≤L<2000

4

L≥2000

5

  6.1.5中空玻璃的胶层厚度
  
  当中空玻璃外层密封胶水分渗透率≤15g/m2.h.mm时,其厚度应不小于7mm;当中空玻璃外层密封胶水分渗透率>15g/m2.h.mm时,或为充气中空玻璃时,其厚度应不小于9mm;复合密封胶条的胶层厚度为8mm±2mm,特殊规格或有特殊要求的产品由供需双方商定。
  
  6.1.6特殊规格和其它类型的尺寸偏差由供需双方商定。
  
  6.2外观质量
  
  中空玻璃的外观质量应符合表5的规定。
  
  表5中空玻璃外观质量

项目

要     求

边部密封

密封胶应均匀整齐,内层密封胶应连续无断条,与玻璃充分粘结,外层密封胶应无气泡,且不超出玻璃边缘。

玻璃

宽度≤0.2mm、长度≤30mm的划伤允许4条/m2, 0.2mm<宽度≤1mm、长度≤50mm划伤允许1条/m2;其它缺陷应符合相应原片标准要求。

间隔材料

与玻璃垂直,平直无扭曲,表面平整光洁,无磕伤,气孔均匀整齐;

表面无污痕、斑点及片状不良氧化现象。

间隔层

无夹杂物。

玻璃内表面

应无妨碍透视的污迹和密封胶流淌。

  6.3露点
  
  中空玻璃的露点应≤-40℃。
  
  6.4耐紫外线辐照性能
  
  试样内表面应无结雾、水气凝结或污染的痕迹。复合密封胶条应无蠕变。
  
  6.5加速耐久性能
  
  水分渗透指数I≤0.25,平均值Iav≤0.2。
  
  6.6初始气体含量
  
  充气中空玻璃的初始气体含量应在90%(+10%,-5%)(v/v)范围内。
  
  6.7气体密封耐久性
  
  充气中空玻璃经加速耐久性试验后的气体含量应不小于80%(v/v)。


7试验方法
  
  7.1尺寸偏差
  
  7.1.1中空玻璃长、宽偏差、对角线差、胶层厚度和叠差用精度为0.5mm的钢卷尺或钢直尺测量。
  
  7.1.2中空玻璃厚度用符合GB/T1216规定的精度为0.01mm的外径千分尺或具有相同精度的仪器,在距玻璃边缘15mm内的四边中点测量。测量结果的算术平均值即为厚度值。
  
  7.1.3叠差测量如图1所示。

图1叠差示意图

  7.1.4双道密封的胶层厚度的测量是从内层密封胶与外层密封胶交界处至外层密封胶外边缘,如图2所示。只有一层密封的胶层厚度的测量是从间隔材料与密封胶的交界处到密封胶外边缘,复合密封胶条的厚度如图3所示。

  1-玻璃
  
  2-干燥剂
  
  3-外层密封胶
  
  4-内层密封胶
  
  图2胶层厚度示意

  1-玻璃
  
  2-胶条
  
  3-支撑带
  
  图3胶条厚度示意

  7.2外观
  
  用制品或试样进行检测,在较好的自然光或散射光背景光照条件下,距中空玻璃正面600mm处,用肉眼进行观测。划伤宽度用放大10倍,精度为0.1mm的读数显微镜测量;划伤的长度用最小刻度为0.5mm的钢直尺或钢卷尺测量。

7.3露点试验
  
  7.3.1试验目的
  
  本试验为了确定中空玻璃的内部干燥情况。
  
  7.3.2试样
  
  试样为制品或与制品相同材料、在同一工艺条件下制作的尺寸为510mm×360mm的样品15块。
  
  7.3.3试验条件
  
  试验在23℃±2℃,相对湿度30%~75%的环境中进行。试验前全部试样在该环境中放置24h以上。
  
  7.3.4试验装置
  
  露点仪测量面直径为Ф50mm±1mm(见图4)。温度计测量范围为-80℃~30℃,精度为1℃。

  7.3.5试验步骤
  
  向露点仪内注入深约25mm的乙醇或丙酮,再加入干冰,使其温度冷却到等于或低于-60℃,并在试验中保持该温度。
  
  将试样水平放置,在上表面涂一层乙醇或丙酮,使露点仪与该表面紧密接触,停留时间按表6的规定。
  
  表6露点测试时间

原片玻璃厚度(mm)

接触时间(min)

≤4

3

5

4

6

5

8

7

≥10

10

  移开露点仪,立刻观察玻璃试样的内表面有无结露或结霜。
  
  如无结霜或结露,露点温度视为-60℃。
  
  如结露或结霜,将试样放置到完全无结霜或结露后,提高温度继续测量,直至测量到-40℃,记录试样最低的不结露温度,该温度为试样的露点温度。
  
  对于由3层玻璃组成的双中空玻璃露点测试应分别测试中空玻璃的两个表面。
  
  7.4耐紫外线辐照试验
  
  7.4.1试验目的
  
  本试验是为了检验中空玻璃在紫外线辐照下,中空玻璃系统内是否有防碍透视的有机物、水气等的挥发,以及胶条在紫外线辐照下的蠕变情况。

7.4.2试样
  
  试样为2块与制品相同材料、在同一工艺条件下制作的尺寸为510mm×360mm的平型中空玻璃样品。
  
  7.4.3试验设备
  
  紫外线试验箱箱体尺寸为560mm×560mm×560mm,内装由紫铜板制成的Ф150mm的冷却盘两个,如图5所示。光源为功率为300W、紫外线辐照强度不小于40W/m2的紫外灯。试验箱内温度控制在50℃±3℃。辐照强度达不到时应更换紫外灯。

图5 紫外线试验箱

  1-试验箱
  
  2-冷却盘
  
  3-定位钉
  
  4-试样
  
  5、8、9-支撑架
  
  6-紫外灯
  
  7-温度计
  
  7.4.4试验步骤
  
  在试验箱内放2块试样,试样中心与光源相距300mm,在每块试样表面各放置冷却盘,然后连续通水冷却,进口水温保持在16℃±2℃,冷却板进出口水温相差不得超过2℃。紫外线连续照射168小时后,将试样移出,在透射光或反射光照下距试样1m观察是否存在由于结雾而引起的干涉或散射。如果观察到玻璃内表面出现冷凝现象,将试样放到23℃±2℃温度下存放一周后擦净表面观察。
  
  对于由3层玻璃构成的双中空玻璃,试验应分别照射玻璃的两个表面。
  
  7.5加速耐久性试验
  
  7.5.1试验目的
  
  本试验是为了确定中空玻璃在高低温环境和暴露于高温高湿环境下的密封寿命。
  
  7.5.2试样
  
  试样为15块(11块试验、4块备用)与制品相同材料、在同一工艺条件下制作的尺寸为510mm×360mm的,经7.3检测合格的样品。
  
  7.5.3试验设备
  
  能够提供下述两个阶段试验的试验箱。第1阶段:56个循环,每12小时为一个温度循环,温度从-18℃±2℃~53℃±1℃,升降温速度为14℃±2℃/小时;第2阶段:温度在58℃±1℃保持7周。温度曲线如图6、图7所示。

图6加速耐久性试验温度曲线

  1、 第1阶段高低温循环试验
  
  2、 使用两个试验箱时允许将试样从一个试验箱移到另一试验箱的时间。
  
  3、 第2阶段恒温恒湿试验

图7 高低温循环期间温度随时间以及湿度随时间的变化曲线

  t1=5h±1min(加热阶段)
  
  t2=1h±1min(保温阶段)
  
  t3=5h±1min(制冷阶段)
  
  t4=1h±1min(保温阶段)
  
  t5=12h(一个循环周期)
  
  1、试验箱温度大于23℃时(虚线范围内)湿度应≥95%

 7.5.4试验程序
  
  试验试样按露点温度由高到低的顺序编号,露点温度低于-60℃时随机编号,按表7的规定选择试样。
  
  表7加速耐久性试验的试样数量

玻璃编号

试验内容

7、8、9、10

干燥剂初始水分含量的测定

4、5、6、11、12

加速耐久性试验和干燥剂最终水分含量测定

2、3、13、14

备用试样

1、15

干燥剂饱和水分含量的测定

  按附录C分别测定4块试样的干燥剂初始水分含量Ti,取其平均值为干燥剂初始水分含量。
  
  按附录C分别测定2块试样的干燥剂标准水分含量Tc,取其平均值为干燥剂标准水分含量。
  
  将5块加速耐久性试样垂直放入试验箱,试样间距离应不小于15mm。
  
  加速耐久性试验后,按附录C测定干燥剂水分最终含量Tf。
  
  按公式计算5块试样的I值和5块试样I值的平均值Iav。
  
  7.6初始气体含量
  
  7.6.1试验目的
  
  本试验是用于确定充气中空玻璃初始充气量。
  
  7.6.2试样
  
  3块充气中空玻璃制品或3块未经加速耐久性试验的与制品相同材料、在同一工艺条件下制作的规格为510mm×360mm的试样。
  
  7.6.3试验条件
  
  试验在23℃±2℃,相对湿度30%~75%的环境中进行。试验前全部试样在该环境放置24h以上。
  
  7.6.4试验设备
  
  能够准确测量氩气含量的仪器,如顺磁性氧分析仪、气相色谱仪等,测量精度±0.5%。
  
  7.6.5试验过程
  
  7.6.5.1仪器校准
  
  试验前应对氧分析仪进行校准,校准分别使用已经确定氧气浓度的干燥空气和纯度为99.99%以上的氩气。
  
  7.6.5.2取气
  
  试样竖直放置,用尖锥在试样中部将间隔框穿透,立即将排空气体的气密注射器穿过胶垫插入中空玻璃中,如图7所示,将间隔层中的气体抽入注射器,然后再把注射器里的气体推入间隔层,如此反复进行两次后,把20ml气体试样抽入注射器。

  7.6.5.3测量
  
  将取好气体试样的注射器插入仪器进气口,然后将气体缓慢注入分析仪,显示器数值稳定后即为测量结果。

7.7气体密封耐久性
  
  7.7.1试验目的
  
  本试验是为了检验充入惰性气体的中空玻璃的气体保持能力。
  
  7.7.2试样
  
  3块与制品相同材料在同一工艺条件下制作的规格为510mm×360mm的充气中空玻璃试样。
  
  7.7.3试验设备
  
  符合7.5.3温度变化要求的试验箱、顺磁性氧分析仪、气相色谱仪。
  
  7.7.4试验过程
  
  将3块试样垂直放入试验箱,试样间的距离应不小于15mm。试验过程中允许1块试样破坏,更换试样重新试验。试验首先按7.5.3第一阶段的试验方法,进行28个高低温循环试验,然后第二阶段的试验方法进行4周的恒温恒湿试验。试验后将试样在温度23℃±2℃,相对湿度30%~75%的环境中放置24小时,之后按7.6测量气体含量。
  
  8检验规则
  
  8.1检验分类
  
  8.1.1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检验项目。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生产过程中,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b正常生产时,定期或积累一定产量后,应周期性进行一次检验;
  
  c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e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时。
  
  8.1.2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包括外观质量、尺寸偏差、露点、充气中空玻璃的初始气体含量。若要求增加其他检验项目由供需双方商定。
  
  8.2组批与抽样
  
  8.2.1组批:采用相同材料、在同一工艺条件下生产的中空玻璃500块为一批。
  
  8.2.2抽样:产品的外观质量、尺寸偏差按表8从交货批中随机抽样进行检验。

表8                                                               单位:块

批量范围

抽检数

合格判定数

不合格判定数

2~8

9~15

16~25

26~50

51~90

91~150

151~280

281~500

2

3

5

8

13

20

32

50

0

0

1

1

2

3

5

7

1

1

2

2

3

4

6

8

  对于产品所要求的其他技术性能,若用制品检验时,根据检验项目所要求的数量从该批产品中随机抽取。若用试样进行检验时,应采用相同材料、在同一工艺条件下制作的试样。当检验项目为非破坏性试验时可继续进行其它项目的检测。

 8.3判定规则
  
  8.3.1外观质量、尺寸偏差
  
  若不合格品数等于或大于表8的不合格判定数,则认为该批产品的外观质量、尺寸偏差不合格。
  
  8.3.2露点
  
  取15块试样进行露点检测,全部合格该项性能合格。
  
  8.3.3耐紫外线辐照
  
  取2块试样进行耐紫外线辐照试验,2块试样均合格该项性能合格。
  
  8.3.4加速耐久性
  
  取15块试样进行加速耐久性试验,水分渗透指数均合格该项性能合格。
  
  8.3.5初始气体含量
  
  取3块试样进行初始气体含量试验,3块试样均合格该项性能合格。
  
  8.3.6气体密封耐久性
  
  取3块试样进行气体密封耐久性试验,3块试样均合格该项性能合格。
  
  8.3.7批次合格判定
  
  若上述各项中,有一项不合格,则认为该批产品不合格。
  
  9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
  
  9.1包装
  
  中空玻璃用木箱或集装箱包装,包装箱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每块玻璃应用塑料或纸隔开,玻璃与包装箱之间用不易引起玻璃划伤等外观缺陷的轻软材料填实。
  
  9.2标志
  
  标志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应包括产品名称、厂名、厂址、商标、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执行标准。且应标明“朝上、轻搬正放、防雨、防潮、小心破碎”等字样。
  
  9.3运输
  
  产品运输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运输时,不得平放,长度方向应与运输车辆运动方向一致,应有防雨措施。
  
  9.4贮存
  
  产品应垂直放置,贮存于干燥的室内。

  附录A边部密封粘结性能
  
  (规范性附录)
  
  A.1要求
  
  中空玻璃用外道密封材料应有足够的内聚力和粘结力,试样的拉伸试验在图1所示的OAB测试区域内,应无玻璃与密封胶的粘接破坏且无密封胶内聚破坏,见图2。

  要求
  
  A.1试验方法
  
  A.1.1试验目的
  
  本试验用于确定玻璃密封胶之间的粘结强度以及密封胶的抗撕裂能力。

A.1.2试样
  
  测试样品由玻璃-密封材料-玻璃构成,如图3所示。
  
  分别用两块尺寸为75mmx12mmx6mm的玻璃,制成如图3所示的试样4组,每组数量为7个。制成试样后养护21天后,按A.2.3暴露条件分别处理4组试样。

  1、3-玻璃
  
  2-密封胶
  
  图3粘结性能试样示意图
  
  A.2.3试样暴露条件
  
  A.2.3.1标准条件
  
  将一组试样在温度23℃±2℃、湿度60%±10%的环境下放置至少168小时。
  
  A.2.3.2水浸
  
  将一组试样在20℃±5℃的去离子水中浸泡168小时后,在23℃±2℃环境下放置24小时。
  
  A.2.3.3紫外线辐照
  
  将一组试样放置在辐照强度为(40±5)W/m2紫外线灯下暴露96小时,紫外线灯光应垂直于玻璃表面,光源与试样的距离为300mm。之后将试样在23℃±2℃环境下放置24小时。
  
  A.2.3.4热暴露
  
  将一组试样放置在60℃±2℃的烘箱中保温168小时后,在23℃±2℃环境下放置24小时。
  
  A.2.4试验设备
  
  电子万能材料试验机
  
  A.2.5试验程序
  
  在进行拉伸试验前,记录试样粘接面积和拉伸前的初始长度。以5±0.25mm/min的速度进行拉伸试验,记录最大拉伸负荷及密封胶变形量,计算最大应力值。试验环境温度为23℃±2℃。
  
  记录应力/应变曲线与图1中的AB线相交时应力和应变值,忽略7个结果中的最大值和最小值,计算剩余5个应力和应变测量值的算术平均值。
  
  如果应力/应变曲线与图1中的AB线相交时应力值小于最大应力值,试样无内聚力和粘结力的破坏。

A.2.6应用
  
  在更换密封胶时,应进行边部密封粘结性能试验,对应于每一个相应的测试条件,新密封材料应力曲线在与AB线上的交点与原密封材料测试时交点的应力值在20%的变化范围或相差不应超过0.02Mpa,试样无内聚力和粘结力的破坏。

  附录B边部密封材料水分渗透率测试方法和要求
  
  (规范性附录)
  
  B.1术语和定义
  
  水分渗透率
  
  在特定的温度和湿度条件下,单位时间垂直通过单位面积的水分的量。
  
  B.2试验目的
  
  通过水分渗透率的测定和比较,为中空玻璃制造企业更换密封胶时提供参考。
  
  B.3试验方法
  
  B.3.1试验设备
  
  B.3.1.1测试盘
  
  测试盘应选用非腐蚀性轻质材料,盘口面积约为100cm2。如图1所示。

  B.3.1.2天平
  
  精度为0.1mg。
  
  B.3.2试验程序
  
  将需要测试的密封材料样品制成厚度为2mm±0.1mm薄片,在测试盘中装入水分含量小于5%的干燥剂,干燥剂的表面到样品的距离≤6mm,将试样安装到测试盘上,立即称量其质量,然后将测试盘放到23℃±2℃、湿度不小于90%的测试箱。定期对测试盘称量,每次称量后均需摇动干燥剂,以使吸附均匀。记录称量的间隔时间和增加的质量。
  
  B.4结果的计算和分析
  
  B.4.1结果计算
  
  B.4.1.1图解
  
  用质量与时间的坐标图分析测量结果。当坐标中至少6个测量点可以连成一直线时,可以认为测量达到了稳定状态,这条直线的斜率就是水分渗透率。
  
  B.4.1.2计算
  
  水气渗透率(MVTR)=单位面积单位厚度单位时间干燥剂增加的质量。
  
  MVTR=G/t.A.d(g/m2.h.mm)
  
  t—干燥剂质量增加平衡后两次间隔时间单位:h
  
  G—t时间内的质量增加量单位:g
  
  A—测试盘口面积单位:m2
  
  d—测试样品厚度单位:mm

B.4.2应用
  
  当更换密封胶时,应进行密封胶水分渗透率测试。
  
  对于I值小于0.1的中空玻璃,在其它生产条件都不变的情况下,密封胶的水分渗透率与原密封胶相比,应不大于20%。
  
  对于I值介于0.1-0.2之间的中空玻璃,在其它生产条件都不变的情况下,密封胶的水分渗透率应不大于原密封胶。

  附录C干燥剂水分含量测试
  
  (规范性附录)
  
  C.1 高温干燥法测定水分含量
  
  C.1.1适用范围
  
  本法适用于灌装在中空玻璃金属槽型间隔框内的块状、颗粒状干燥剂。
  
  C.1.2试验设备
  
  能加热到950℃的电阻炉、精度为0.1mg的电子天平、干燥器、洁净干燥的坩埚若干。
  
  C.1.3试验程序
  
  C.1.3.1干燥剂初始水分含量
  
  C.1.3.1.1干燥剂的取出
  
  方法一:用刀将玻璃与密封材料割开,去除第一层玻璃,使间隔框暴露,必要时可用同样方法去除第二层玻璃。选择充装干燥剂的间隔框无接缝长边,在距角部约60mm处锯开,取出干燥剂,将最初的3-5g干燥剂弃掉后,保留20-30g干燥剂。操作过程应在5分钟内完成。
  
  方法二:选择中空玻璃间隔框无接缝长边,在距角部约60mm处,除去密封胶约10mm,暴露间隔框,用电钻在间隔框外壁上打一直径≥6mm的孔,注意孔不要穿透间隔框内壁,将最初的3-5g干燥剂弃掉后,保留20-30g干燥剂。操作过程应在5分钟内完成。
  
  C.1.3.1.2干燥剂水分含量的确定
  
  将中空玻璃中取出的干燥剂20g~30g装入已恒重的坩埚m0中,3分钟之内称量其总质量mi。之后将装有干燥剂的坩埚放入电阻炉中,在60±20分钟内,A类干燥剂升温至950℃±20℃,B类干燥剂升温至350℃±20℃,并在相应温度下保持120±5分钟,取出后在干燥器中冷却到室温,然后称量其总质量mr。干燥剂初始水分含量按下式计算:
  
  干燥剂初始水分含量
  
  计算4块中空玻璃干燥剂水分含量的平均值,该平均值为该中空玻璃干燥剂初始水分含量。
  
  C.1.3.2干燥剂最终水分含量
  
  将经过加速耐久性试验的中空玻璃试样按C.1.3.1.1将干燥剂取出,再按C.1.3.1.2分别测量坩埚质量m0,焙烧前质量mf和焙烧后质量mr。干燥剂最终水分含量按下式计算:
  
  干燥剂最终水分含量
  
  分别计算5块试样的最终水分含量。
  
  C.1.3.3干燥剂标准水分含量
  
  C.1.3.3.1配置饱和溶液
  
  干燥器中放置饱和氯化钙溶液,在23℃±2℃干燥器中的湿度保持32%。
  
  ——在干燥器中加入适量去离子水,不断加入氯化钙晶体,并搅拌,直至出现未能溶解的氯化钙晶体为止。
  
  ——在整个实验过程中,要保证溶液中持续有未溶解的氯化钙晶体;
  
  ——将配制好的饱和溶液放入干燥器中,盖上盖子,放置24小时后使用。

C.1.3.3.2测试
  
  按C.1.3.1.1方法将干燥剂取出,取干燥剂20g~30g装入已恒重的坩埚m0中,放入盛有饱和氯化钙溶液的干燥器中,架在溶液上方20mm处,放置4周后称量其质量,再放置1周后再称量,如果两次的质量差不超过0.005g,其达到恒定质量mc,如果质量差超过0.005g,再继续放置一周,直至质量恒定。
  
  将装有干燥剂的坩埚放入电阻炉中,在60±20分钟内,A类干燥剂升温至950℃±20℃,B类干燥剂升温至350℃±20℃,并在此温度下保持120±5分钟,取出后在干燥器中冷却到室温,然后称量其质量mr。干燥剂标准水分含量按下式计算:
  
  干燥剂标准水分含量
  
  C.2卡尔费休法测定水分含量
  
  C.2.1适用范围
  
  适用于干燥剂混合在有机材料中的复合间隔条、U型条的干燥材料、TPS、超级间隔条等。
  
  C.2.2试验设备
  
  卡尔费休干燥炉和微量水分测定仪、氮气(N2+Ar>99.995%,H2O<5×10-6V/V)、精度为0.1mg的电子天平。
  
  C.2.3试验程序
  
  C.2.3.1初始和最终水分含量
  
  C.2.3.1.1将卡式炉与容积法微量水分测试仪连接,连接长度不大于200mm,检查有无漏气。
  
  C.2.3.1.2校准
  
  在样品放入前先将卡式炉预热到200℃±5℃。保持氮气流速200±20ml/min。在10min内每隔1分钟记录干燥曲线。
  
  往卡式炉内放入0.2±0.02g酒石酸钠或0.5±0.05g柠檬酸钠,保持氮气流速200±20ml/min,维持卡式炉温度在150℃±5℃,在60min内每隔5分钟记录干燥曲线。
  
  C.2.3.1.3准备一张折角的网,如图1,称量其质量m0。

  1、 含有干燥剂的密封材料
  
  2、 面向中空玻璃腔的密封材料
  
  3、 将面向中空玻璃腔的密封胶从中部分开
  
  图2干燥剂与有机密封材料混合时的取样方法示意图
  
  C.2.3.1.5带有防水蒸气渗透物质的含有干燥剂有机材料的取样应先将有机材料与水分渗透阻隔材料分开。取样方法同C.2.3.1.2。

C.2.3.1.6将取好的样品放到网上,如图3,称量总质量。当进行初始水分测量时,把这一质量视为
  
  mi,当进行最终水分测量时,把这一质量视为mf。取样过程应在15min内完成。
  
  C.2.3.1.7

  C.2.3.1.8将取好的试样连同网一起放入卡氏干燥炉中,炉温控制在200℃±5℃,在150±1min内,保持氮气流速200±20ml/min,每隔15分钟记录干燥曲线,
  
  C.2.3.1.9将初始样品质量mi-m0和最终样品质量mf-m0输入卡式计算器中,计算水分含量Ti和Tf。
  
  C.2.3.2标准水分含量
  
  C.2.3.2.1按c.2.3.1.4方法从中空玻璃上取一条约2g的样品,放到已知质量m0的网上。
  
  C.2.3.2.2将上述样品置于温度55℃±2℃试验箱内,在试验箱中放置有氯化镁饱和溶液的干燥器,样品悬挂在干燥器饱和溶液上方20mm处,每3周称量一次质量,当两次称量值间差不超过0.0002g时,认为吸附饱和。记录这时的质量mc。
  
  C.2.3.2.3按C.2.3.1.8记录干燥曲线,将饱和后的样品质量mc-m0输入卡式计算器中,计算水分含量Tc。

  附录D中空玻璃光学现象及目视质量的说明
  
  (资料性附录)
  
  D.1布鲁斯特阴影
  
  在中空玻璃表面几乎完全平行,玻璃表面质量高时,中空玻璃表面由于光的干涉和衍射会出现布鲁斯特阴影。这些阴影是直线,颜色不同,是由于光谱的分解产生。如果光源来自太阳,颜色由红到蓝。这种现象不是缺陷,是中空玻璃结构所固有的。选用不同厚度的两片玻璃制成的中空玻璃能够减轻这一现象。
  
  D.2牛顿环
  
  当中空玻璃由于制造或环境条件等原因,其两块玻璃在中心部相接触或接近相接触时,会出现一系列由于光干涉产生的彩色同心圆环,这种光学效应称作牛顿环。其中心是在两块玻璃的接触点或接近的接触点。这些环基本上都是圆形的或椭圆形的。
  
  D.3其它颜色变化
  
  在使用经物理钢化后的玻璃制作中空玻璃时,有可能出现颜色变化,这是钢化玻璃本身产生的双折射现象。
  
  D.4由温度和大气压力变化引起的玻璃挠曲
  
  由于温度变化以及环境和海拔高度变化引起的大气压力变化会使中空玻璃间隔层中的空气和/或其它气体收缩和膨胀,从而引起玻璃的挠曲变形,导致反射影像变形。这种挠曲变形是不能避免的,随时间和环境的变化会有所变化。挠曲变形的程度既取决于玻璃的刚度和尺寸,也取决于间隙的宽度。当中空玻璃尺寸小、间隔层小、单片玻璃厚度大时,挠曲变形可以明显减小。
  
  D.5外部冷凝
  
  中空玻璃的外部冷凝在室内外均可发生。如果在室内,主要原因是室外温度过低,室内湿度过大。如果是在室外发生冷凝,主要是由于夜间通过红外线辐射使玻璃外表面上的热量散发到室外,使外片玻璃温度低于环境温度,加之外部环境湿度较大造成的。这些现象不是中空玻璃有缺陷,而是由于气候条件和中空玻璃结构造成的。

  中空玻璃使用寿命
  
  (资料性附录)
  
  在中空玻璃构件中,间隔条、干燥剂、密封胶与玻璃形成了中空玻璃的边部密封系统。边部密封系统的质量决定了中空玻璃的使用寿命。
  
  中空玻璃一般用于玻璃幕墙或建筑外窗,长期暴露于室外环境。由于季节温度的变化,中空玻璃间隔层内气体始终出于热涨或冷缩状态,密封胶长期处于受力状态而导致粘结能力下降、弹性降低;环境中的紫外线、水和潮气的作用会加速密封胶的老化,最终造成中空玻璃的密封失败,水气进入间隔层内使中空玻璃失效。
  
  由于环境中的水气会不断从中空玻璃的边部向间隔层内渗透,边部密封系统中的干燥剂会因不断吸附水分子而最终丧失水气吸附能力,导致中空玻璃间隔层内水气含量升高而失效。
  
  中空玻璃失效,即为中空玻璃使用寿命的终止。
  
  确定中空玻璃是否失效,用露点温度来衡量。露点温度高于-40℃为中空玻璃失效。
  
  中空玻璃的使用寿命与边部密封材料(如间隔条、干燥剂、密封胶)的质量和加工工艺有直接关系。中空玻璃的使用寿命的长短,也受使用环境的影响。
  
  中空玻璃的使用寿命一般可达到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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